第224章 金殿面圣,探花之问-《拥兵百万被赐死,起兵剑指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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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看看,这位,能以雷霆之势,镇压整个江湖的皇帝,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他想知道,这位帝王,会把这个天下,带向何方。

    是更光明的未来,还是,更深沉的黑暗。

    “爹,我们去哪里啊?”阿飞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有些茫然。

    “我们,去找个地方,住下来。”李寻欢牵着他的手,温和地说道。

    然而,他们一连问了好几家客栈,得到的,都是同一个答案。

    “客满了,客官。”

    京城里的客栈,早就被那些,从全国各地赶来的考生,给住满了。

    李寻欢看着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心里,不禁有些发愁。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旁边,传了过来。

    “哟,这不是李兄吗?”

    李寻-欢转过头,看到一个,穿着一身粗布衣服,戴着一顶草帽,正在一个面摊前,呼哧呼哧吃面的男人,正冲着他,挤眉弄眼。

    那男人,嘴上,留着两撇,修剪得,比眉毛还整齐的胡子。

    不是陆小凤,又是谁?

    “陆兄?”李寻欢又惊又喜,“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乡遇故知,总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

    “我?”陆小凤吸溜完最后一口面,抹了抹嘴,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

    “别提了,一言难尽啊。”

    他指了指不远处,天桥底下,那个,搭起来的,简陋的说书台。

    “看到没?那就是我现在的,饭碗。”

    李寻欢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说书台上,挂着一块木牌,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几个大字。

    “御赐‘说书人’陆小凤,钦定‘西北风云录’独家开讲!”

    李寻欢:“……”

    他看着陆小凤那副生无可恋的表情,实在是,没忍住,笑了出来。

    他能想象得到,以陆小凤那爱面子的性格,被皇帝罚在这里,当众说书,是何等的,一种折磨。

    “你还笑!”陆小-凤瞪了他一眼,“我这都是,交友不慎,遇人不淑啊!”

    他说着,目光,落在了李寻欢身旁的阿飞身上。

    “咦,这小家伙是?”

    “这是我的义子,阿飞。”李寻欢介绍道。

    “阿飞,叫陆叔叔。”

    “陆叔叔好。”阿飞怯生生地叫了一声。

    “哎,乖。”陆小凤笑嘻嘻地,从怀里,掏了半天,结果,什么都没掏出来。

    他尴尬地笑了笑:“那个……叔叔今天,出门急,没带见面礼。下次,下次一定补上。”

    李寻欢笑着摇了摇头:“陆兄还是这么,风趣。”

    “对了,李兄,你怎么会来京城?还带着阿飞?难道,你也是来看我笑话的?”陆小-凤好奇地问道。

    “不是。”李寻欢摇了摇头,“我是来,参加恩科的。”

    “什么?!”陆小凤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李寻欢?参加科举?我没听错吧?”

    他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李寻欢,那表情,就像在看一个,外星人。

    “你放着好好的‘小李飞刀’不当,跑来跟那些穷酸秀才,抢饭碗?”

    “你脑子,没被门夹过吧?”

    面对陆小凤那夸张的表情,李寻欢只是无奈地笑了笑。

    “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陆小凤一把拉住他,把他按在面摊的板凳上,“老板,再来两碗面,加肉!”

    他现在,可是皇帝钦点的“说书人”,虽然丢脸,但好歹也算是在衙门里挂了号,每天能领几钱银子的“俸禄”,请朋友吃碗面,还是请得起的。

    很快,两碗热气腾腾的肉丝面,就端了上来。

    李寻欢看着眼前这个,明明身处窘境,却依旧能活得潇洒自在的朋友,心里的那点愁绪,也消散了不少。

    他一边吃着面,一边,将自己为何会来京城参加恩科的缘由,大致说了一遍。

    当然,关于他好友的身份,和他内心深处,那点想要“看着”皇帝的念头,他都隐去了。

    他只说,是为了给阿飞,一个安稳的前程。

    “为了孩子啊……”陆小-凤听完,难得地,没有再开玩笑。

    他看了一眼,正趴在旁边桌子上,好奇地看着面摊老板拉面的阿飞,眼神里,流露出了一丝,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温柔和羡慕。

    “你啊,真是个好爹。”他叹了口气,“不像我,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逍遥是逍遥了,但有时候,夜深人静的,也觉得,挺没劲的。”

    “陆兄若是想,以你的魅力,想找个红颜知己,安个家,还不是,易如反掌?”李寻欢笑着说道。

    “得了吧。”陆小-凤摆了摆手,“我这人,天生就是个,惹麻烦的命。哪个姑娘跟了我,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我还是,一个人,祸害自己就够了。”

    两人相视一笑,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属于中年男人的,无奈和默契。

    “对了,”陆小凤突然想起了什么,“你找到住的地方了吗?”

    李寻欢摇了摇头:“还没,客栈都满了。”

    “那好办。”陆小-凤一拍胸脯,“跟我走。我在城南,租了个小院子。虽然破了点,但住下你们父子俩,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会不会太麻烦陆兄了?”李寻欢有些犹豫。

    “麻烦什么!”陆小-凤眼睛一瞪,“你我兄弟,说这个,就见外了!再说了,我一个人住那么大个院子,也怪冷清的。你们来了,正好,还能陪我说说话。”

    “尤其是阿飞,这么可爱的小家伙,我看着就喜欢。”

    他不由分说,拉起李寻欢,付了面钱,就带着他们父子,朝着城南走去。

    ……

    与此同时。

    北镇抚司,衙门内。

    沈炼穿着一身崭新的飞鱼服,腰挎着熟悉的绣春刀,站在院子里,看着眼前,这既熟悉,又陌生的环境,心里,五味杂陈。

    他回来了。

    他又变回了,那个锦衣卫总旗,沈炼。

    皇帝的旨意,下来得很快。

    他被从天牢里放出来,官复原职,甚至,还因为“揭发郑和有功”,官阶,往上提了半级,成了试百户。

    虽然,只是个“试”百户,但在这锦衣卫里,也算是,一步登天了。

    院子里,来来往往的锦衣卫校尉们,看到他,都纷纷避让,眼神里,充满了敬畏,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惧。

    他们都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谁。

    一个,能从诏狱里,杀出来的人。

    一个,敢亲手,捅死西厂提督的人。

    一个,跟东方不败那种魔头,交过手,还能活下来的人。

    这种人,已经不能,用常理来揣度了。

    他们,惹不起。

    沈炼,没有理会这些人的目光。

    他的眼神,落在院子中央,那根高高的旗杆上。

    他想起了,大哥卢剑星。

    想起了,大哥临死前,都还心心念念的,那一百两银子,和那个,百户的职位。

    如今,自己,当上了百户。

    可大哥,却再也看不到了。

    一股酸楚,涌上心头,让他的眼眶,有些发热。

    “沈炼。”

    一个沉稳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沈炼回过神,转过身,看到了一个,同样穿着飞鱼服,但官阶,明显比他高出许多的男人。

    那男人,面容刚毅,眼神锐利。

    正是,新任的锦衣-卫指挥使,陆炳。

    “陆大人。”沈炼抱拳,行了一礼。

    对于这个,在沙漠里,抓了自己,但某种意义上,也算是救了自己一命的男人,沈炼的心情,很复杂。

    “感觉怎么样?还习惯吗?”陆炳看着他,淡淡地问道。

    “谢大人关心,还好。”沈炼言简意赅地回答。

    “嗯。”陆炳点了点头,“陛下,很看重你。”

    “有些事,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

    “人,要往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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