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律师而言,在审判日期出庭就像运动员在比赛日到场。想想NBA球员走在走廊上,他们的耳塞伸进去,专注于未来的比赛。尽管我的赛前仪式可能还包括在下雪天开车到法院并停下来加注挡风玻璃液以便实际看到道路,但准备,镇定和期待的混合感却是相同的。但是,一旦我上法庭,事情通常就不会发生’不能顺利运行,而这一关注点可能会被许多最新问题打断。
我最近出庭接受审判,发现王冠’证人的主要证人不在那里作证。这种情况给王室带来了一个大问题:没有这个见证人,他们不会’没有证据表明他们需要证明自己的情况。
在家庭袭击情况下,我经常从客户那里得到这个问题。如果投诉人不这样做会怎样?’出庭吗?收费会下降吗?怎么了?
在这种情况下,官方有一些选择。他们可以放弃起诉并撤回指控,或者可以要求将审判延期以使证人在那里。另一种选择是要求法官提供重要的证人手令,这就是我的案子。
重要证人证是法官根据s发出的证。 《刑法》第698条。如果警察可能提供重要证据,或者不响应传票或正在逃避传票,则警察有权逮捕一个人并将其起诉。 (传票是强迫某人出庭的文件。)如果官方说证人正试图避免传票,那么他们必须建立警方为寻找和服务该人所做的努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将某人告上法庭是一项非常严厉的措施。想象一下在家里,有警察来逮捕您并将您带到法院吗?另一方面,重要证人证的可用性向证人发出了强烈的信息,即您不能简单地忽略传票或设法避免传票。该机制仍允许法官根据证据是否足够重要以及他们是否拒绝出席来决定是否应签发手令。它还平衡了被告人的权利,被告人有权无故拖延地进行审判。
最终,在听到有关王室的证据之后’在申请重要证人手令时,法官拒绝了该请求,并拒绝将审判延期。费用被撤销,对客户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结果。我的赛前重点必须等到下一个比赛日。